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纳贿案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2025-02-24 14:21 点击次数:194
新华社杭州2月19日电 2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纳贿一案,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东谈认识红力死刑,脱期二年推论,掠夺政事权力终生,并处充公个东谈主一起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张红力违法所得财物及孳息照章上缴国库,不及部分连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被告东谈认识红力诈欺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赓续单元和个东谈主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匡助,平直或通过他东谈主违法接受上述单元和个东谈主赐与的财物,合计折合东谈主民币1.77亿余元。
杭州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合计,被告东谈认识红力的作为已组成纳贿罪。张红力纳贿数额相配开阔,现货黄金投资违法情节相配严重,社会影响相配恶劣,给国度和东谈主民利益酿成相配要紧耗损,论罪应当判正法刑。鉴于张红力到案后照实供述罪状,主动叮咛办案机关尚未掌捏的大部分纳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裁夺从轻措置情节,对其判正法刑,可不立即推论。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